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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28响水服务区改造提升项目跟踪审计及一审结算服务招标公告(二次)

时间:2023-12-08浏览: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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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新盐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G228响水服务区改造提升项目跟踪审计及一审结算服务,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单位,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一、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G228响水服务区改造提升项目跟踪审计及一审结算服务

2.项目地点:响水县228国道路东,G228响水服务区内

3.工程规模及范围:G228响水服务区改造提升项目主要包含服务土建、装修及消防部分的改造,施工费用概算约200万元。

4.服务内容:①跟踪审计阶段: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审核、招标文件审查、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包含且不限于:工程计量与计价、工程索赔管理、工程变更控制、工程进度款审核、材料询价等)。②一审阶段:依据招标文件、合同、工程施工图纸、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洽商签证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中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工程量计算准确。对送审结算中的单价进行审核,依据工程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认价文件,审核送审结算中工程单价、材料价格及设备价格等各类价格计取的合理性,确保结算价格准确合理。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文件等审计资料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审计送审结算中相关事项的费用计取依据是否充分。通过对送审竣工结算的严格审计,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初审意见,同招标人沟通并同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三方定案成果文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做好结算审计相关配合工作,接受国家审计。

5.服务期:具体与工程施工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

6.其他:

6.1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

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有效期内的旧版注册造价工程师同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投标人须确保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2年8月**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其它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5.2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5.3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设计负责人。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的方式缴至开标现场,并自备封袋密封。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注:【引用盐城信用办推行的第三方信用报告,3A的单位免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2A的单位按一半金额缴纳。(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履约保证金以转帐或电汇或网汇形式汇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存于招标人处,待项目结束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且无违约情况方可退还(无息)。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领取:

公告发布后,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2023年12月08日至2023年12月14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节假日休息)到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地址: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中心三楼;联系人:任鹏,联系电话:13338920318)报名并交纳工本费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新盐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3610970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任鹏

联系电话:1333892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