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企业

盐城某大数据融合实用平台建设项目硬件采购招标公告

时间:2023-04-21浏览: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返回列表


??? 盐城市睿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某大数据融合实用平台建设项目硬件采购已经获得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公开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人:盐城市睿通科技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盐城某大数据融合实用平台建设项目硬件采购

1.3、项目地点:盐城市境内。

1.4、供货期: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竣工,并满足甲方对总体进度的要求。

1.5、项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盐城某大数据融合实用平台建设项目硬件采购,包含项目所需的硬件采购(详见技术规范标书),详细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6、项目规模:项目造价约139万元。

1.7、质保期:质保期为3年,质保期内如出现任何非人为破坏的质量问题和故障,供货方应无偿进行维修和更换相关配件。

二、投标人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上必须有此类经营范围。

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系统集成类业绩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合同1份。注:(1)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的,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和订单均无法体现时间的,以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开票时间为准;(2)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和金额为准(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的订单)。

2.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2.4、投标人须承诺:(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2)对参与服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保证服务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自行承担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责任。(3)为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

2.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三、投标保证金:

3.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现金。不接受电汇、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注: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需单独用信封密封后放在投标文件袋内,并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未按规定提交或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收。

3.2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

(3)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

4.1、开始发放时间: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3日(上午8:30-11:45,下午14:30-18:00)。

4.2、发放地点: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世纪大道619号金太阳装饰城B座六楼】

五、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六、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七、联系方式

名称:盐城市睿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文创大厦

联系人:朱曦

联系电话:1835155023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瑭

联系电话:15261971990